政府为了要推动DRAM产业再造,声言要以国发基金投资新台币三百亿元,协助新建一家TIMC厂。虽然国内舆论咸认现在时机已过,滥行投资日商也对DRAM整合于事无补,立法院先前亦通过「不准国发基金投资」的主决议,但行政院似乎一意孤行,日前透过党政运作,想要在立法院搓掉这个主决议。
笔者为一高科技业者,也非常同意贵报评论的坚定反对立场。但是,除了「时机已过、策略不明」等客观因素外,还有其它主观因素,使不少竹科业者看不惯这样的政府投资。
虽说经济部的DRAM再造案形式上欢迎各方送件,但在今年三月的行政院记者会中,就已由刘兆玄与尹启铭共同引荐了未来TIMC的负责人宣明智。政府宣示将三百亿交给特定个人去操作,既未经采购法、亦未遵守行政程序。此外,网络数据显示,宣明智的太太、女儿、儿子、小舅子不久前还坦承虚报捐赠上亿金额以逃漏税捐数千万,违反税捐稽征法,而负责处理的人则是前联电稽核长,当时任职一家以宣明智子女之名挂牌的公司。
宣家妻小串连公司重臣逃漏税捐,宣明智不知情吗?我们不了解,凭什么国家要花三百亿,交给妻小不肯缴税的人士去玩?监察院是不是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