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高等法院陪审团今日判定台积电控告中芯国际涉嫌偷窃并使用其商业机密一案,做出对台积电有利判决。台积电律师表示,将在接下来损害赔偿庭中要求10亿美元赔偿;而中芯国际也在随后发表正式声明表达对判决失望,并考虑继续上诉!台积电若获10亿美元赔偿,相当于2005年双方曾和解协议中1.75亿美元5~7倍金额,未来恐也将对中芯芯片制造输美产生后续冲击。
中芯国际与台积电2005年曾就营业秘密的诉讼达成1.75亿美元的和解协议,中芯当时曾表示,1.75亿美元将于6年中陆续向台积电支付,即前5年每年支付3,000万美元,第6年付2,500万美元。不过这项事隔约1年即破局,2006年台积电向加州阿拉米达县高级法院再度控告中芯违反协议、不当使用台积电营业秘密,双方在加州法院缠讼至今。
事隔约3年,加州高等法院陪审团则已于4日判决,中芯涉嫌偷窃并使用台积电商业机密。台积电表示,法院确实做出对台积电有利的决定,欢迎有这样结果,并重申保护智慧财产权及公平竞争的坚定立场;台积电律师 Jeffrey Chanin 及 Van Nest 也表示,正向加州阿拉米达郡 (Alameda) 高等法院要求,能够获得中芯支付 10 亿美元的利益及损失赔偿,并禁止中芯永不得在美国贩卖与剽窃案有关产品。
中芯随后也表示,对法院判决表示遗憾,诉讼尚未最终结束,中芯会继续悍卫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如考虑继续上诉,并不会因为一时的不利宣判而气馁,会继续秉持帮助大陆半导体产业成长发展的决心,追求股东与客户的最大利益。中芯的律师David Steuer则说,对法院的判决结果「失望」,他表示,此案存在太多预审结果,影响到中芯出示证据的进程,因而无法同陪审团好好合作,虽然对审判结果失望,但案件审理还会继续。
台湾半导体圈大老表示,若判决对台积电有利,这次台积电除了求偿之外,由于过去双方曾有和解协议但破局,台积电方面有可能会申请额外的「惩罚性赔偿」,因此金额恐对中芯相当不利。此外,尽管目前中芯有与技术来源IBM合作,但是针对台积电要求「不得在美贩卖相关产品」一项,后续所掀起的客户效应恐对中芯杀伤力更大。根据中芯最新财报,北美客户比重占其营收约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