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寄ECB换股邀请,17日前需经九成持有人同意

半导体 中国闪存市场 jane 2009-06-12 14:59

      力晶(5346)向ECB持有人发出换股邀请书,将以四成现金偿还,六成以重设价格换股;邀约期间自伦敦时间2009年6月11日起至2009年6月17日,力晶履行该转换之先决条件为,需获得相当于90%的持有人同意进行转换。

     力晶1.58亿美元(约新台币51亿元)ECB将于本月17日到期,力晶已于9日对持债人发出通知,ECB的四成以现金偿还,其余六成将向下重设转换价格,11日已正式对ECB持有人寄发邀请书,根据力晶发出的通知,ECB持有人每1000美元本金将可收取400美元现金,及依重设后转换价格转换成市值600美元普通股。

       力晶11日公告,拟邀持有人以重设后之新价格进行转换,期间自2009年6月11日起至伦敦时间2009年6月17日下午三点或展延之期间(终止日)止,在“终止日”前转换之债券持有人得就每1000美元之本金,收取相当于400美元之现金;力晶拟于2009年6月26日即将举行的股东会取得股东同意及“债券转换契约”所载之先决条件成就后,向下重设ECB的转换价格(原转换价格为新台币20.17元);重设后的转换价格将按照2009年6月19日至2009年6月25日普通股之平均收盘价计算。

     力晶表示,履行该转换邀约之先决条件为,需获得相当于90%债券未偿还本金额之债券持有人同意进行转换、多数债权银行之同意、多数股东于股东会之同意、主管机关无反对意见,以及债权银行或债券持有人未对公司或公司之子公司采取任何相关之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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