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预算中心今(24)日出版报告说,台湾记忆体公司(TMC)无法整合现有动态随机存取记忆体(DRAM)厂商,无成立必要,台湾“行政院”“国发基金”不应投资,若执意投资,应受“立院”监督。
台湾立法院预算中心出版“DRAM产业再造方案及台湾当局投资TMC应编列预算送本院审议之研析报告”表示,台湾“经济部”提出的“台湾DRAM产业再造方案”决定成立TMC,却无法有效整合现有厂商,未来势必无法控制产能,TMC原始构想及设置目的已不存在,且属性与现有DRAM公司重叠,可能引发恶性竞争。
TMC预计4月底向“国发基金”投资审议委员会递件申请新台币300亿元投资,对此,预算中心报告说,根据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国发基金”只能投资于产业升级或改善产业结构有关的产业,TMC既无法让DRAM产业升级,又无法改善DRAM产业结构,应及时煞车,“国发基金”也不应投资设立TMC。
预算中心说,此例一开,其他厂商或其他产业恐将援例申请投资,形同“当局”直接介入特定产业,缺乏公平性,且有掏空“国发基金”之虞。
预算中心表示,台当局若执意投资TMC,创业预算应送“立法院”审议,且“国发基金”若投资TMC,应重编预算,不应以补办预算方式,事后再送“立法院”审议,另依公司法新规定,纾困方案达10亿元以上,应向“立法院”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