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水如何救近火?

半导体 中国闪存市场 2009-03-11 09:53

 台湾“经济部”上周公开有关DRAM产业的整并方案,召集人由联电荣誉副董事长宣明智担任,未来也将成立一家新的DRAM公司,名叫“台湾记忆体公司”(TMC),至于有关产业如何整合?资金如何取得?技术合作对象如何决定?决定合作对象后,技术如何取得?这些外界关心的议题,台湾“经部”都授权给宣明智决定。

     宣明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明TMC未来将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将于3月底前确定技术合作伙伴,第二阶段则进行资金募集;至于有关资金来源及现有DRAM各厂如何整并等重要相关问题,宣明智没有具体回应。他只有表示,TMC与岛内现有各DRAM厂没有关联,各厂需自行解决当前问题。

     原本各界认为TMC的设立会兼顾现有各厂的整并与DRAM技术的生根发展,看来宣明智对TMC的设立似乎只想单独成立一家拥有核心技术的新DRAM公司,对于DRAM产业的整并并不触及。

     倘若是这样,这个规划方案对现有DRAM产业各厂的整并而言,根本就是个空中楼阁。除非台湾“经济部”的规划是让现有的DRAM厂陆续破产清算,好让TMC以低廉的成本取得各厂的设备、员工,如同台湾“经济部”更早时候所放出的风声:新的整并平台(台湾记忆体公司)将设排“负”条件,即参加之股东不得带有负债;或者如同再更早时候的风声:“经济部”希望银行以债作股,解决DRAM公司负债问题,使现有的DRAM各厂符合排“负”条件,得以加入TMC。假若如此,“经济部”对DRAM产业现有各厂的整并规划,就如同厚黑学里的“锯箭法”:不去面对它、不想解决它。至于若要银行以债做股,则是强人所难,让DRAM的产业风险转由金融业承担。

     根据我们目前所得知的相关技术资料:韩国三星以68奈米的技术,在一片12吋晶圆上可以得到947颗DDR2 1Gb的颗粒,海力士以66奈米的技术可以产出1,022颗,美光以68奈米的技术、尔必达以65奈米的技术,则可以产出1,150颗DDR2 1Gb的颗粒,因此尔必达或美光在DRAM的产出技术上并不输韩国大厂,而且都已经是成熟技术。然而,要考虑的是:技术如何移转?技术移转的成本有多高?日本政府和美国政府是否同意技术移转?即或两国政府都同意技术输出,台湾在取得这一代的技术之后,有没有能力发展更进一步的下一代技术?据悉,三星电子已经有下一代的56奈米技术,海力士也有下一代的54奈米技术。尔必达或美光若只提供目前的技术,对于下一代的技术仍待价而沽,台湾记忆体公司未来是否真有竞争力?

     技术生根不是短期一蹴可几的,尤其当竞争对手已经拥有下一代技术时,冀求取得目前成熟技术就能超越美日、赶上韩国,未免过于乐观。因此我们仍然继续提出先前的建议:由台湾当局出资直接入股尔必达或美光,成为有影响力甚至具有主导权的大股东,并让现有各DRAM厂以产能作价加入此一国际DRAM 公司,组成台日或台美集资金、技术、产能于一体的国际大厂,才会有与韩国竞争的实力,不论它叫做尔必达或美光或台湾记忆体都无妨。

     在资金方面,根据报载,尔必达与美光的市值均仅剩约新台币7、8百亿元左右,而且预计未来一年仍将亏损约新台币5、6百亿元,因此在策略上台湾不宜直接买下整个公司,而是买至达到具有主导性的股数,与之进行合并即可,一方面可确保公司未来技术的提供,再则对于未来亏损的分担也不必全数承受,此乃在当前世界景气尚未见到回升曙光前,步步为营的作法。

     至于岛内现有各DRAM公司产能的合并,由于现有DRAM公司的总负债达新台币4,000亿元左右,若“经济部”坚持排“负”,则现有 DRAM厂符合条件者甚少,除非先经过破产清算,使TMC能以廉价取得产能,或勉强银行以债做股,否则能整合到的产能有限,无法发挥整并的效果,因此我们提出一个较为大胆的建议:将这4,000亿元的负债移至一个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的公司,由岛内的PC、封装、测试等DRAM上下游相关业者来认购股份,使现有的DRAM公司得以符合排“负”条件,以产能做价入股加入前述技术、产能、资金合为一体的国际大厂。至于入股SPV的这些公司,其持有之SPV股份规划为具可交换性质的特别股,未来可依一定比例交换为此一国际大厂的持股。为何规划由PC、封装等DRAM相关上下游的公司来认购SPV股份呢?说穿了是与它们有长期利害关系,因为若美日台的DRAM产业垮了,不但 PC相关业者未来使用的DRAM在价格上就得任凭韩国三星、海力士宰割,甚至岛内DRAM相关的封装、测试业也没生意作了。救人也自救,业者应该眼光看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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