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此专利大战后续可能对台厂的影响:
─从专利角度
检视加州法院三星侵犯的6项专利,其中US7,469,381(文件画面至屏幕边界自动弹回的「橡皮筋」效果)、US7,844,915(双指缩放效果)、US7,864,163(点击缩放及调整文件位置效果)系属触控屏幕的使用者接口专利,亦为Android平台架构内建之功能。
惟Android 4.0版本已经解决381号专利侵犯问题,因此163及915专利预期将是台厂Android阵营(包括平板计算机及智能型手机)的未爆弹,例如:Apple运用915专利已在2011年7月对宏达电HTC提告,预计今年11月宣告判决。
至于D'667、D'087、D'305等,系属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指三星Galaxy S与S2,未来受冲击者仅限于外观设计与iPhone雷同的机种,台厂在此部分预估不会受到影响。
─从市场角度
●短期影响
1.对台厂行动电话在美国的市占影响有限。
2012年上半年三星智能型行动电话出货量约9,200万台,其中有17%约1,600万台销往美国,即使美国对三星发出禁运令,对台厂也无太大帮助,因同属Android阵营,台厂与三星侵犯的3项软件专利亦同。
2.对Apple的台湾供应链出货产生利多。
若苹果成功说服加州法院提出三星产品禁售令,且禁售令包含Galaxy S III,由于苹果预定9月推出新版iPhone 5,最大竞争对手三星若无旗舰机种与之对抗,将可望于上市初期于美国市场获取高额市占,对台湾相机镜头、印刷电路板、机箱等相关零组件供应商有利。
然而,苹果目前苦于In-cell触控面板的良率不高(2家零组件供应商韩系LGD及日系JDI目前良率仅达到7成),造成新版iPhone 5初期出货恐怕无法达到预期;如果iPhone 5出货因面板良率受到影响,则苹果即使专利告赢了,也仍无法吃下三星留下一季将近1,000万台的美国庞大市场。
●长期影响
3.小心,三星反而可能持续确保在Android阵营的龙头地位。
由于苹果年营收及净利分别高达1,600亿及400亿美元,因此并不会以收取权利金为目标,反而会以阻挡对手进入市场为目的,俾使获取更高额的市场报酬,因此倘若苹果将专利诉讼矛头对准所有Android阵营厂商,欲拉高竞争厂商开发成本,厂商未来采取回避设计的成本可能大增。
反观三星,更可因其高生产规模分摊增加的低开发成本优势下,拉大对其它品牌厂商(包括HTC)等竞争对手的距离。
如果专利战局预测成真,在苹果及三星两虎相争之下,三国最弱的蜀国连吴获利模式并不会出现,反而台湾智能型装置厂商可能未受其利而先受其害。

